男子存折在手钱被转走 起诉农行索赔550万存款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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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折在手,钱被转走?存550万无法取款背后牵出集资诈骗案

钱存银行,存折在手,别人在未拿“储户”存折和身份证的情况下,能否把钱转走?

湖南人刘梦说,他此前不会担心“钱存银行没了”,但自己却真实经历了这样的一场噩梦。

刘梦起诉银行称,他在银行存款550万元,取款时却遭银行拒付。而银行辩称,刘梦与用其钱的张政钦之间是高利贷借贷关系,他到银行存款不过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

这起存单纠纷背后,有涉诉银行员工张玲违规协助张政钦转款的集资诈骗犯罪。相关判决显示,张政钦和张玲均已获刑。

2013年1月30日,岳阳市中级法院经过6年多的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德胜分理处支付刘梦本金490万元及利息。

↑2013年1月30日,岳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银行支付刘梦本金490万元及利息

德胜分理处和刘梦对上述判决结果均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高院二审进行了改判:德胜分理处对张政钦不能偿还刘梦的本金,在30%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后,刘梦仍不服。他向最高法申请再审,被驳回;向湖南省检察院申请抗诉,未获支持。

2019年8月6日上午,刘梦的代理律师金忠向最高检递交了《民事抗诉复查申请书》等材料,提请抗诉。

金忠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刘梦诉岳阳农行的案子不是个案。除刘梦外,还有多位存款人及存款公司将岳阳农行和其德胜分理处起诉。

[男子起诉银行索要550万元存款]

2006年8月,刘梦把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分行(以下简称岳阳农行)、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德胜分理处(以下简称德胜分理处)及第三人张政钦诉至岳阳市中级法院。

据刘梦起诉称,2005年12月,他从别人处得知,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分行德胜分理处开展揽储业务,对大额存款的储户,可以给予较高的银行存款利息。当月14日,他在德胜分理处开立了一个个人银行储蓄帐户。

刘梦描述,德胜分理处给他出具了一本银行储蓄活期存折,存折上注明支取方式为凭折支取。同日,他通过现存和银行转帐的方式,在该存折上分三次存入550万元,德胜分理处在存折上打印了存款金额。但当他到德胜分理处支取该550万元存款时,却遭到银行拒付。

↑刘梦的存款证明

刘梦认为,他与被诉的银行形成了合法储蓄合同关系,但被告无理拒绝兑付,给他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他银行存款本金55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

岳阳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1月30日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为了支持其诉求,刘梦向法院提供了储蓄存款存折、张政钦和银行员工张玲的刑事裁判文书等。

被告岳阳农行答辩称,刘梦提起的存单纠纷案所涉及的相关业务为德胜分理处办理,该分理处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其他组织”,其是上级管理机关,不应作为本案当事人。

被告德胜分理处回应,刘梦与张政钦之间是高利贷借贷关系,他到德胜分理处存款不过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张玲将刘梦的款项转给张政钦使用,并不违背刘梦的真实意思,且刘梦收取了张政钦高息,德胜分理处不承担侵权责任。

德胜分理处认为,该案是集资诈骗的组成部分,出资人与用资人恶意串通企图损害国家利益,其是被侵害的对象。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刘梦的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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