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被蒙?万江“裸奔”10年 董事长半年前蹊跷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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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董明珠被"蒙"?万江集团"裸奔"10年 77岁董事长半年前蹊跷入股

曾为河南首富。

近日,河南万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江新能源")在官网发布消息称,"格力电器与万江集团在珠海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联手推动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在中深层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领域强强联合,携手同心,共同为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提供新动能,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截图来自万江新能源官网

时间财经查阅大量资料发现,与格力电器签约的"万江集团"存在违规使用公司名称,及疑涉虚假宣传等问题。

违规使用"万江集团"逾10年

据官网配图(上图)显示,此次签约的合作方的确为格力电器与万江集团。问题在于,万江集团与万江新能源是什么关系?二者是否同一家公司?天眼查显示,与"万江集团"关联度最高的公司共有三家,分别为:东岳万江集团有限公司、万江集团有限公司及万江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其中无一与"万江新能源"有关。

截图来自天眼查

时间财经查阅万江新能源官网发现,早在2008年公司就开始使用"万江集团"这个名称(见下图),在公开场合使用则可追溯至2017年9月,在照片(见下下图)中还能看到"万江集团"的设计logo。根据官网,2018年1月,"万江集团荣获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但在企业名称(见下下下图)中,仍显示为"河南万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上截图均来自万江新能源官网

万江集团与万江新能源究竟是不是同一家公司?二者之间是否存在从属关系?万江新能源推广部毕先生对时间财经表示,二者是同一家公司,主体是"河南万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目前万江集团尚未注册下来,没有拿到批文。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睿律师告诉时间财经,一般情况下,集团公司最少需要旗下有两个以上的有限公司,北京则需要五个以上的有限公司,才能让上级主管机关成立的公司为集团公司。

这意味着,万江新能源无批文使用"万江集团"至少有10年时间,该种行为是否违规?戴睿律师表示,依照2016年2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名称核准是为了工商监督机关对于市场经营主体的有效监督。

戴睿律师还称,在本案中,使用未经注册的公司名称,即为被使用名称的公司为未注册的公司名称,属于非法经营。在公司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公开经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其非法经营的行为在经营范围构成非法经营犯罪的,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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