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要取消?国家医保局这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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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要取消?国家医保局回应"误会"
每经记者周程程每经编辑陈星
自从《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2020年底前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后,许多市民都关心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明年底是否要取消。
昨日(6月20日),国家医保局的最新回应来了。据央视新闻移动网消息,国家医保局表示,文件中提到"2020年底前取消"是指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不是指取消"职工基本医保的个人账户"。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庞大,若也同步较快取消,在门诊统筹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将会产生一定的风险。但未来个人账户逐渐淡出,向门诊统筹方向转移是大趋势。
多地已取消新农合个人账户
此前,我国基本医保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
直到2016年,《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给予2~3年的过渡期。
新农合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主要解决大病医疗费用,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城镇居民医保于2007年起开始推行,开展门诊统筹,不设个人账户。而我国职工医保一般分成两个账户,即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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