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茅台酒被诉虚假宣传:行业标准缺位 有无刻意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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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茅台酒被诉虚假宣传背后:行业标准缺位 有无刻意模糊

澎湃新闻记者王启帆

对于"50年贵州茅台酒"的理解,正确理解应该是存放了50年的老酒,还是按照50年茅台标准勾兑而成?这道题的正解,现在要由法院给出。

近日,四川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茅台酒酒龄的案件。案件发生在今年1月,成都律师邢连超花61996元购买了"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各两瓶,他发现这4瓶高价酒是茅台公司用15年酒龄的基酒勾兑而成。此后,邢连超以虚假宣传等理由,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即退还货款61996元,并赔偿185988元。

目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还未对此案进行宣判,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6月27日。

6月10日,刑连超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已与贵州茅台方面在法院的安排下进行过两次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据刑连超透露,茅台方面并未接受其"退一赔三"的要求,而是提出了"其他方式"的赔偿,但刑连超并未透露"其他方式"的具体内容。

对于陈年酒的认定,到底有没有统一标准?茅台如此表述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陈年茅台酒系勾兑

今年1月17日,律师邢连超在茅台经销商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50年贵州茅台酒"和"30年贵州茅台酒"各两瓶,共花费61996元。

邢连超购买的茅台陈年酒,酒瓶上标有"AGED 50 YEARS"英文,包装盒上也注明"食品名称:50年贵州茅台酒"。基于此,邢连超认为,"50年陈年茅台"应当是酿造并储藏达到50年,然后由酒厂装瓶出售的陈年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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