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案调查联邦快递 新华社57字消息显示事态不简单

昨天晚间,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最近,美国联邦快递在我国发生未按名址投递快件行为,严重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已违反我国快递业有关法规。国家有关部门决定立案调查。

新闻越短,事越大。不知是不是巧合,也是在昨天晚间,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时,会综合考虑四方面因素。对列入清单的实体,中方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采取任何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因而,这则只有57个字的新闻,背后的内涵却非常多。

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5月24日,联邦快递将华为公司从日本寄往中国的2个包裹转到美国,并试图将另外2个从越南寄往华为亚洲其他办事处的包裹转到美国。虽然联邦快递事后进行道歉,但仍声称货件是"被失误转运",没有外部干扰。

值得注意的是,5月23日,联邦快递中国公司曾发帖否认转运事件,称"有关近期社交媒体平台流传联邦快递将客户货件没收,并转运至美国检查的消息与事实严重不符",但在外媒报道真相后又改口承认"失误",前后表态180度大转弯,让整个事件更显蹊跷。

昨天晚间,联邦快递通过官方网站回应:

联邦快递高度重视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我们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所有中国客户的关系,对我们十分重要。联邦快递要求自己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服务。我们将全力配合任何对联邦快递如何服务客户进行的监管调查。

"我不知道对联邦快递来说,这样的事情是不是经常发生?"陆慷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如果是,对这样一个大公司来说实在是不应该。如果不是,那联邦快递需要解释清楚为什么类似事件最近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在华为身上。"

中国快递业协会原副秘书长邵钟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联邦快递就算是否认"截获"的说法,声称"传闻"与事实不符,并宣称仅仅是因为寄错,强调是个孤立事件,那也应该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进行认真负责的调查,说清楚到底是在哪个环节出的问题导致将日本寄往中国的快递寄错到美国去,否则很难平息外界的猜测。

此次,在新华社的新闻中明确表示:"最近,美国联邦快递在我国发生未按名址投递快件行为,严重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已违反我国快递业有关法规。"

我国的《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此次在新闻中明确表示"已违反",无疑说明了邮政部门已经认定了相关事实,而"严重损害"则显示出情节严重,这势必将对于后面的处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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